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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委辦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各項事務之規費收入,由各該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收後解繳國庫;其所需委辦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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