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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補助支出之支付,其明定用途者,依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其未明定用途者,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據核定分配預算或其有關之支付法案,簽具付款憑單,通知各該管支付機構簽發國庫支票,直接付與受補助之機關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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