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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國庫支票得指定兌付地區,由各該地區內之各國庫代理機關兌付之。
前項兌付地區之範圍,由財政部定之,並載明於國庫支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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