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法規: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9條 諮詢會幕僚業務由本部法制處辦理,就第二條所定事項蒐集議案;必要時送請本部相關機關(單位)研提意見後,提交諮詢會報告或討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