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7條 法規: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7條 本部各機關(單位)應依諮詢會議案內容派員列席報告或備詢。諮詢會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其他學者專家、政府機關、公會或團體派員列席提供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