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11條 法規: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11條 諮詢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以下人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或交通費:一、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之委員。二、諮詢會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列席提供諮詢意見之學者專家、公會或團體代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