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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如遇原服務機構裁併時,其月退休金由合併改組後之機構繼續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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