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 第66條 法規:陸海空軍刑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二編 分則 › 第五章 其他軍事犯罪 第66條 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軍事上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傳達不實、不為傳達或報告者,依前三項之規定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