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 第9條 法規: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9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有罪判決確定或裁判交付感化教育者,其補償基數準用第二條至前條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