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16條 法規: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1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