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14條 法規: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14條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及依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辦理撫卹之軍事院校文職教師,其補償金之發放時間及預算編列、執行,比照本辦法辦理;其餘事項仍依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