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第11條 法規: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第11條 獎勵及慰勞所需經費,由各動員準備事務執行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