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光復初期隨國軍赴大陸地區作戰人員撫慰金發給辦法 第1條 法規:臺灣地區光復初期隨國軍赴大陸地區作戰人員撫慰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第1條 本辦法依軍人撫卹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