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母法 第9條 本條例第九條所定正在遂行戰鬥任務暫停辦理考績之單位,指接戰地域狀況不許可辦理考績之單位;所定特殊狀況暫停辦理考績之人員,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失蹤未逾三個月者。二、臨時派遣出國者。三、國內、外進修、受訓者。四、其他必須暫停辦理考績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