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母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0條 受管制之軍職專長人員,不得在管制專長以外任職。士官過剩之軍職專長,不得再以其他專長實施調職。第一項管制專長,由國防部及各司令部另以命令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