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4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4條 為培育軍官、士官向上發展,應以學歷、經歷及在職訓練相互配合,作有計畫之管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