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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軍官、士官之任職,應依其官階任以相當之軍職。
各種軍職之名稱、編階及專長,均於編制、編組表中定之。
編制、編組表以外之軍職名稱,依國防部核准設置者為準。
前項編制、編組表由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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