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 第1條 法規: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1條 國防部為收容依軍事審判法裁判確定者之矯正執行事項,特設軍事監獄,為四級機構,並受國防部指揮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