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軍事監獄設監務會議,以監獄長、副監獄長、分監長、科長、戒護隊隊長及醫務所主任組織之。
關於在監收容人之處遇及其他監內行政之重要事項,應經監務會議之決議。
但有急速處分之必要時,得先由監獄長行之,報告於監務會議。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