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4條 法規: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4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稱一定金額為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