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文書保存及銷毀規則 第2條 法規: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文書保存及銷毀規則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第2條 本規則所稱文件證明文書簿冊,係指文件證明登記簿、文件證明之文書及其相關附屬文件卷宗。 本條定義的名詞 文件證明文書簿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