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第11條 法規: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11條 駐外機構得視實際需要,依駐在國勞工法令遴用當地專業人員及置當地僱用人員,協助館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