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法規:外交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12條 國際組織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聯合國體系各組織相關事務之觀察、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協調及執行。二、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多邊機制之參與、觀察及研析。三、我國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多邊機制權益之維護。四、其他有關政府間國際組織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