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2條 依法強制出國之無戶籍國民出國之機(船)票費,由其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