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 第5條 法規:內政部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5條 申請人接受面談時,移民署得要求提出下列文件:一、面談通知書。但受理申請案件當時面談者,免附。二、身分證明文件。三、其他佐證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