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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之面談,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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