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 第13條 法規: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3條 被害人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情事者,機構式安置服務處所應於其居留期限屆滿前,協助申請延長居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