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11條 檢驗機構之核定容器檢驗量不足使用時,得依勞動基準法規規定提報其次月加班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增加次月容器檢驗量。前項加班計畫,包括加班日期、時段、人員姓名及加班同意、檢驗量不足使用原因等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