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就經許可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之模擬槍及其主要組成零件,應載明下列資訊列冊管理,以備稽核:
一、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模擬槍及其主要組成零件之日期。
二、許可項目。
三、許可期限。
四、其他稽核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