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第7條 法規: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7條 未經扣留處理之肇事車輛或動力機械,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逕行移置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