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車輛或動力機械所有人或駕駛人依本條例規定應予禁止通行、禁止其行駛、禁止其駕駛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應當場執行之,必要時,得逕行移置保管其車輛或動力機械。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