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第2條 法規: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執行機關為內政部警政署所屬負有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之警察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