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入物品處分規則 第2條 法規:沒入物品處分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2條 依本法規定沒入之物品,於裁處確定後由原處分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處分。但上級警察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指定所屬警察機關處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