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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司法警察機關依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送交去氧核醣核酸樣本連同傳票、拘票或通知書影本後,於所涉案件移送時,應將移送書影本送交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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