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法規: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營造業法母法 第19條 各等級、類別營造業負責人及該營造業之其他業務人員具有各該等級、類別專任工程人員之資格者,得擔任該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