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8條 機械遊樂設施應由經營者所置之機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工作,並作成紀錄以備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查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