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 第9條 法規: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9條 第三條之有無自有住宅,以主管機關列冊送請財稅主管機關查核者為準。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主管機關列冊送請財稅主管機關查核之資料發生變動,申請人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