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權利變換關係人,指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辦理權利變換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及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 本條定義的名詞 權利變換關係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