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變換關係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權利變換關係人:指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辦理權利變換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及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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