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都市更新條例母法 第14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或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辦理公告時,各級主管機關應將公告日期及地點刊登當地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三日,並張貼於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及各該主管機關設置之專門網頁周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