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5條 自然人、法人、團體或其代表人、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受託人:一、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二、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五、經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