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14條 法規: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4條 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對於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之查核及複查事項,得委託相關機關、專業機構或團體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