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二章 一般設計通則 › 第二節 牆面線、建築物突出部份 第7條 為景觀上或交通上需要,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法指定牆面線令其退縮建築;退縮部分,計入法定空地面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