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8條 法規: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8條 受評鑑者依本辦法取得之獎勵金,應專作辦理社會住宅業務、充實設施、設備或工作人員獎金之用,並應詳細列帳以供查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