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3條 主管機關應每四年至少辦理一次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之評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