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9條 國有耕地得依現狀辦理放租。國私共有土地,得經共有人協議分管後,就國有分管範圍辦理放租。國有耕地有使用或產權糾紛尚未確定前,暫不放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