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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提供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租賃住宅服務業未於前條所定期限內提供租賃住宅相關資訊或有提供不實之虞者,得要求查詢或取閱租賃住宅服務業受託管理、包租或轉租有關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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