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租賃住宅代管業(以下簡稱代管業)應提供之租賃住宅相關資訊類別及內容如下:一、受託管理標的資訊:建物門牌、基地地號、建物型態、代管範圍及代管面積。二、受託管理契約資訊:契約簽訂日期、代管期間、代管費用及代收租金。前項第二款之契約提前終止時,代管業應提供提前終止之日期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