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土地歸還或取得所有權登記審查辦法 第1條 法規: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土地歸還或取得所有權登記審查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條 為辦理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施行期間,依本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申請土地歸還或取得所有權之登記案件,特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