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建物折舊提存費,得依下列方式計算:1一、等速折舊型:C×(1-s)×—Ni二、償債基金型:C×(1-s)×——————N(1+i)-1其中:C:建物總成本。
s:殘餘價格率。
i: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
N:建物經濟耐用年數。
前項建物總成本、殘餘價格率、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及建物經濟耐用年數依成本法相關規定估計之。